上海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关于
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项目
咨询及诊断服务的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征集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节能服务机构的通知》(沪经信节函〔2019〕14号)中关于启动本市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节能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征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余热回收利用和信息对接工作开展,促进余热回收项目实施,上海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按照市场化推进机制开展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项目咨询及诊断服务,现将相关说明通知如下:
1、上海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对征集的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筛选有能力编制《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诊断报告》(附件1)的服务机构,并共同签订《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项目咨询及诊断服务共享合同》(附件2)
2、签订合同后的单位正式纳入“上海余热回收利用及用热系统优化节能服务机构”名录。上海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为名录内的服务机构提供项目信息,并配合开展余节能诊断工作。
上海余热利用促进服务中心
上海市能效中心(代章)
2019年7月31日